栏目:居转户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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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长宁区优秀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现开始申报,根据长宁区科委提出的“优秀青年人才租房补贴计划”实施细则,现将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单位本次获得2个名额。 受资助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事业单位新招收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2、与用人单位新签定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本人在沪无房、无宿舍,租赁房住且租房已满一年或以上(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资助标准 1、每人每月资助租房补贴800元,每人最长资助两年。 2、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3、已享受嘉定区租房补贴人员不可同时享受。 三、资助申请 1、申请材料 (1)资助申请表 (2)申请资助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新签订的劳动合同、租房租赁合同(租赁时间为一年或以上)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2、办理程序 请有意申请者先与人力资源处联系确认申请条件,再填写好《优秀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于2012年10月22日前发送至人力资源处。 3、违约责任 (1)各申报个人应留存好相关财务及个人所得税资料以便抽查审核。 (2)若发现个人在申报及下发补贴过程中有隐瞒、虚报相关情况的,立即收回相关资助补贴,同时取消该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享受资助补贴资格,并通过议定渠道予以公开。 (3)申请资助人承诺接受区科委、区人才办和区财政部门就被资助内容进行核查。 联系人:吴永铮 电话: 邮箱: 附件: 1.2012年长宁区科委“优秀青年人才租房补贴计划”实施细则-申报材料 2.优秀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