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居转户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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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黑龙江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黑龙江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汇总 一、哈尔滨市 高校毕业生本科每月生活补贴500元,连续发放3年; 硕士研究生3万元安家费,分三年发放。博士研究生每月 生活补贴2000元,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 二、齐齐哈尔市 1.缴存职工所在单位为该职工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100 万元,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限制。 2.“名校优生”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 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待遇。 经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的,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也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3.原户籍非我市北三区且在北三区无房的可入住“名 校优生”公寓。 4.“名校优生”选拔任用,可打破行业、系统和条块 束缚,工作实绩突出的,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特别 优秀或适合做机关领导工作的,优先安排职务和进行调任。 5.“名校优生”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副科级、正 科级。 6.“名校优生”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1-津贴补贴、职称评定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 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 三、牡丹江市 1.符合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发布一次), 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 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 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连续5年、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 补贴,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安家费10万元、 5万元和4万元。未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五年内可免租金 入住人才公寓。 2.对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及以 下、未列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连续2年、每 月发放500元补贴。 3.构建人才“一站式”服务模式,向急需紧缺高层次 人才发放“优才卡”,优先办理落户、配偶安置、社保、 子女入学和就医等服务。 四、佳木斯市 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包括食品、农机装备、能源、化 工、纺织、医药、新材料、林木造纸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临规企业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引进域外人才,市属事业单 位引进符合《佳木斯市市属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 -2-的人才,最低服务期3年,到岗后3年内享受以下政策(中 省直单位可参照本政策执行)。 1.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域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津贴;引进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域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3万元安 家费,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 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 享受500元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任正、 副科级领导职务;引进域外正、副高级职称人才即来即聘。 2.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进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有 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特殊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享受500 元津贴。 对企业和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引进的以上人才,安 家费、津贴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各承 担50%。 3.事业单位引进上述人才,或引进符合《佳木斯市市 属事业单位需缺人才专业目录》的省内高校及佳木斯籍全 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二批次A段以上),可直接调入落 编,没有空编可通过周转编制解决,人员引进由市委编委 会议审定。 4.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二批次A段以上),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津贴,由用 人单位承担。 -3-5.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 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提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调任到党 政机关担任相应级别领导职务。一年后,特别优秀的可破 格提拔。其中,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可提职安排。 6.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利用保障房及空置房等资源, 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专家公寓)建设力度, 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所。 7.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 佳木斯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 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 8.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市公 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 9.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由引进单位负责,超出引进单位 安置能力的,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五、大庆市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并与用人 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给予以下政策: 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 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2.“985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11工程” 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 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4-3.“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211工程” 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 予3万元安家费。 六、鸡西市 (一)纳入《鸡西市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 录》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1.全职引进的,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1500 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安家 费。 2.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市就业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 以对口或协商安置。 3.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在政策范围内解决急需紧缺人 才的其他需求。 4.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参加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学 习,核销全部教育培训费。 5.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 才,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 额限制,通过特设岗位、流动岗位等方式评聘相应专业技 术职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 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 6.可申请入住三星级人才公寓。 7.定期安排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度假休养。 8.享受就医“一免三优先”(免挂号费、优先就诊、 -5-优先检查、优先治疗)服务。 (二)未纳入《鸡西市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 目录》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岗 位专业对口,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通过用人单位在 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5万元、3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同级财政给予3万元、1万元补贴支持。 2.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 才,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 额限制,通过特设岗位、流动岗位等方式评聘相应专业技 术职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中级定职后,可不受岗位 数额限制直接予以聘用。 3.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三星级人才公寓。 七、双鸭山市 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到企业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的 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分 别不低于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补 贴支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免费入驻人才公寓。 八、伊春市 1.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与用人单 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分别不低于5万元、3 -6-万元、2万元给予补助。 2.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与市优秀专门 人才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参照处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参照科级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3.伊春本地没有住房的,可以利用人才公寓提供周转 住宿。 九、七台河市 1.引进“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 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3000元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3 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 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 每月2000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 家费,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引进“211”工程及艺术、 体育类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津 贴。 3.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 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不享 受津贴待遇。 十、鹤岗市 统招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享受如下待遇: 1.住房保障待遇。聘用人员需要解决住房且夫妻双方 名下在鹤岗无房产的,可安排入住学者公寓(拎包入住)。 -7-2.职称评聘待遇。聘用人员专业职称聘任不受所在单 位岗位数量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直接评定正、 副高级职称。 3.医疗健康待遇。在市级三甲医院为聘用人员开设“绿 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优先预约就诊、重大 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4.家属安置待遇。配偶需要在鹤就业的,对于有编制 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 的原则进行安置;对于没有编制的按就业扶持政策进行妥 善安置。父母、配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 地。 5.子女入学待遇。充分尊重聘用人员的意愿,安排就 近就便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也可不受学区限制,按意愿择 校。 十一、黑河市 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3 万元安家费,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5万元安家费。统一 安排住宿。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参照省委选调生管理。 3.参加非脱产性研究生以上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后根 据相应情形报销40%—100%的学费。 4.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实行 导师制培养,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 -8-对一”传帮带,并将其作为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人才、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点人选。 十二、绥化市 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各类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 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分别 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2.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 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在绥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 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补贴到位。 3.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 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本人或家庭在绥无自有住房的,劳 动或聘用合同期内可入驻人才公寓,3年内免费入住,3 年后仍未自购房产的按规定缴纳租金。未入驻人才公寓的, 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元、8000元、6000元租房补 贴。 十三、大兴安岭地区 1.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签订协议在我 区工作5年以上的,给予补助10万元,企业可直接聘任中 高级领导职务。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协议在 我区工作5年以上的,给予补助6万元。企业引进博士生 和硕士研究生,由企业自行承担补助,事业单位引进博士 -9-和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所属同级财政或财务人才发展 资金列支。 2.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基层一线就业给予安 家费3万元。 3.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每人 每年补贴1万元。 4.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