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居转户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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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妈妈都很关心,生育保险待遇该如何申领? 别急,市人社局发布攻略,教您在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就可以办理。那么,申领有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手续该怎么办?……一起来看吧! PS,小布微信提供社区事务中心办事预约功能哦!欢迎使用! 申领条件 生育妇女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在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生育妇女属于计划内生育 2、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领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计划生育证明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生育医学材料 1、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 2、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在国外或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等材料复印件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详解 办理地点 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2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如何找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实现手机预约呢?通过小布微信就可以哦!快来看看怎么用吧~↓ “社区事务受理预约”功能介绍 如何使用“社区事务受理”功能 1 打开“上海发布”,在左下角点击“市政大厅” 2 找到“社区事务受理” 3 选择区和街道 4 点击“在线预约” 5 “我的预约”中可查询和取消预约 资料:市人社局 编辑:吴文俊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