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热点导读    人气:0    日期:2023-02-03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有用就“在看”喜欢就“分享

  

实在不行,点个“”也可以呀

  

这样小曼才能出现在订阅列表,给大家送上新鲜申请资讯喔

  

相信大家都了解落户的重要性,尤其海外留学归国的小伙伴更是重视这个问题,但公文细节往往冗长,读起来又难以理解,所以小O同学帮大家整理了上海落户细则的重点,方便小伙伴们阅读与了解~经过整理后共有4大重点。

  

重点一细则的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原实施细则当即废止。

  

*在这期间归国的博士硕士应用的即是这版落户实施细则。

  

重点二新政策落户学历要求名称更改

  

“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其界定方式是: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World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国内211.985大学“改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其界定方式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

  

*扩大了院校覆盖名单。

  

重点三高水平国(境)外博士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遇到疫情这种导致无法到达当地学习,而无法累计足够境外学习时间的同学,根据官方最新公布的调整细节为准。

  

尤其需注意的是,落户同时要满足在外学习时间,境外硕士累计时间需半年以上,境外博士累计在外学习时间需1年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需半年及以上。

  

重点四首份工作(社保缴纳)不在上海也可办理落户!

  

原政策规定留学归国落户上海首份工作必须在上海(以交社保个税为界定方式)而新政不再要求首份工作非得在上海,不过要求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也一直在上海工作。

  

以下为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原文: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左边法律右边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往期推荐

  

《为什么有些人的博士之路走得顺?那是因为定校择导选得好!》

  

《研究生新生在进入实验室后该如何转变思维成长为科研人?》《英国博士留学|科研很酷,坚持无阻》《博士招生|毕业留欧工作!欧洲分子医学院招聘53位岗位制博士生化医药等领域均可》

  

点击??左边关注公众号右边,get申博一手讯息

  

版权声明:“曼汉教育曼博士”左边公众号右边所发布内容,凡未注明"原创“等字样的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本平台独家和原创,其他内容非本平台立场;如未标明原作者或原始出处;请理解并联系我们;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点击一下在看,Offer拿到手软

常见问题解答/ Problem solution

2021年届毕业生海河英才引才落户天津武清区户口
【导读】近日,河北工业大学发布了关于2021届毕业生“海河英才”引才落户工作的通知,现在就跟着天津积分落户网在下文为您带来通知中天津武清区户口的申办条件与申办流程的相关内容。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的通知......
2018年上海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都去哪里了?
2017年全国一共有140所双一流高校,仅仅上海就已经占据了13所,它们分别是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和上......
2019上海户口落户政策,上海留学生创业落户政策2019
在上海定居的方式有很多,但是不太了解政策的人不知道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定居方式,什么样的定居方式对他们来说最快,什么样的定居方式对他们来说更经济。今天,王先生将带你盘点各种各样的人可以选择在上海定居的方式。只......
本科211考研如果调剂可以去985吗?
可以。这和你本科无关看专业和调剂名额有,只要分数不太低,山东大学,吉宁大学还是很容易调剂的,我室友之前调剂的山东大学导师都联系好了,但是没去,因为考上了有调剂成功过看专业,热门专业基本不太可能你这得看人家学校有没有调剂名额如果有且你分数符合的话那就ok了......
2022年关于开展户档滞留在校往届毕业生户档迁移手续集中办理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8]3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毕业生权益,方便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工作和生活,学校将开展户档仍滞留在校的往届毕业生户档迁移手续集中办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办理范围我校2021届及以往届次、户档仍滞留在校未迁......
2019年留学生落户上海工资要求明细_重复
很多留学生在等社保和个税后往往在申请落户时候发现很多问题,比较容易出现问题在如下几个方面,大家请留心注意下。防止缴纳了半年或者一年社保后发现自己不符合条件。首先需要确认学校排名留学生首先要确认自己的学校是否全球排名前500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