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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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硕士研究生,从2019年7月起在鹤山的企业工作,有什么人才政策我是符合申报条件的?” “我已经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可以申请1万元的补贴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近日,我市出台《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鹤府〔2020〕3号),致电咨询我市人才政策的企业和个人络绎不绝。针对最近收到的咨询,我局及时系统梳理江门市、鹤山市两级原有的人才政策,做好政策衔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将近期咨询较多的人才政策按照不同学历、不同身份、不同工种分类整理为八大板块,方便企业和人才快速解读。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致电人才管理办公室:、。 序号 补贴类型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提交材料 生活补贴标准 交通补贴标准 1 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1.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2.组织来我市企业实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博士。 1.“双一流”高等院校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生为2100元/月/人; 2.其他院校实习生为1800元/月/人。 广东省内:200元/人; 香港:500元/人; 澳门:200元/人; 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600元/人; 安徽、湖北、贵州:800元/人; 重庆、陕西、四川、云南、河南:1600元/人; 其他省份:2000元/人。 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1、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表; 2.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明细表; 3.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4.高等院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 5.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凭证。 2 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 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 2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1.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申请表; 2.在读博士身份证; 3.博士在读佐证材料; 4.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3 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1.到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3年以上; 2.40岁以下;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 1.博士:10万元/人; 2.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 2.国(境)外引进的:博士:20万元/人、博士后:30万元 1.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 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 1.到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 2.40岁以下;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仅限境外人员); 4.在江门市购房。 1、博士:10万元/人; 2.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 3.从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住我市工作的,购房补贴40万元/人。 1.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本人或配偶在江门市购房相关材料,如配偶购房的,须提供结婚证。 5 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经国家批准、省备案进入我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 1.15万元/年,享受期最长2年; 2.从全球排名前300名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我市从事博士后工作:30万元/年,享受期2年。 1、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三方协议书、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6 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1.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的博士; 2.在我市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交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博士;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的博士。 1.租房补贴:4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3.已购房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1000元/年。 1.体检发票; 2.社保卡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证明; 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等)或居住证明; 5.转学所需学籍资料。 序号 补贴类型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提交材料 生活补贴标准 交通补贴标准 1 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1.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2.组织来我市企业实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1.“双一流”高等院校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生为1500元/月/人; 2.其他院校实习生为1200元/月/人。 广东省内:200元/人; 香港:500元/人; 澳门:200元/人; 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600元/人; 安徽、湖北、贵州:800元/人; 重庆、陕西、四川、云南、河南:1600元/人; 其他省份:2000元/人。 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1、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表; 2.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明细表; 3.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4.高等院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 5.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凭证。 2 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申请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3.入户江门并交纳社保。 住房补贴:1000元/月; 生活补贴:1000元/月; 享受期累计额最长为2年。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 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1.2017年10月起企事业单位从鹤山市外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依法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享受期为3年;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享受期为3年。 1.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 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 1.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2017年9月后取得硕士; 2.取得学历证书前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并缴纳社会保险。 1.同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1.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申请表;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5 《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措施(有效期:2020.2.21—2020.5.31) 1.首次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与我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1.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2.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鹤山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 3.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4.劳动合同; 5.申领人才待遇承诺书。 三、本科生类补贴申请指南 生活补贴标准 交通补贴标准 1 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1.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2.组织来我市企业实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1.“双一流”高等院校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生为1200元/月/人; 2.其他院校实习生为900元/月/人。 广东省内:200元/人; 香港:500元/人; 澳门:200元/人; 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600元/人; 安徽、湖北、贵州:800元/人; 重庆、陕西、四川、云南、河南:1600元/人; 其他省份:2000元/人。 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1、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表; 2.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申请明细表; 3.人才战略合作协议; 4.高等院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的实习协议; 5.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保险凭证。 2 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3.入户江门并交纳社保。 住房补贴:500元/月; 生活补贴:500元/月; 享受期累计额最长为2年。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 《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放援企稳岗人才补贴 (有效期:2020.2.21—2020.5.31) 1.首次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3.与我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1.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2.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鹤山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 3.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4.劳动合同; 5.申领人才待遇承诺书。 四、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类补贴申请指南 博士后导师 博士导师 1 江门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 1、为我市科研工作站培育博士后的流动站导师,或为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博士后的高校、科研院所导师; 2.为我市培养博士的我市博士导师。 3万元 1.江门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三方协议书; 4.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1.江门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博士导师佐证材料; 3.博士培养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2 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 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 3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1.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申请表; 2.在读博士身份证; 3.博士在读佐证材料; 4.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序号 补贴类型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提交材料 1 江门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 1.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为准) 一次性补贴1万元 1.本人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3.受理时间:每年1-6月。 2 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1.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的高级技师; 2.在我市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交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高级技师;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的高级技师。 1.租房补贴:3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3.已购房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800元/年。 1.体检发票; 2.社保卡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证明; 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等)或居住证明; 5.转学所需学籍资料。 序号 补贴类型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提交材料 1 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补贴申请 (对象:企业在职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且未退休,在我市除机关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以外工作,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经以下途径晋升正、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经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申请正、副高级职称并晋升职称的; 2.通过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高级职称的; 3.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意,通过自主评审方式晋升正、副高级职称的。 1.正高级职称补贴标准:每人5万元; 2.副高(含不分正副高)级职称补贴标准:每人2万元。 本补贴每年5月和11月申请:1.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晋升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职称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3.劳动合同。 2 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 (对象: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1.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 2.2017年9月后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前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并缴纳社会保险。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2万元; 2.副高级专技技术资格:每人1万元。 1.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申请表; 2.相关职称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 鹤山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晋升补贴(对象:企业在职人员) 1.在我市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工作期间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证书的专业名称属于补贴目录范围(根据本市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中级2000元、助理级1000元、员级500元。 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受理。1.鹤山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晋升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护照); 3.广东省社会保障卡; 4.相关职称证书或评审申报表、报考登记表;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4 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1.2017年10月起企事业单位从鹤山市外新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依法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 1.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享受期为3年; 2.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享受期为3年。 1.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5 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1.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在我市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交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租房补贴:4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3.已购房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1000元/年。 1.体检发票; 2.社保卡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证明; 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等)或居住证明; 5.转学所需学籍资料。 6 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1.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在我市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交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租房补贴:3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交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3.已购房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800元/年。 1.体检发票; 2.社保卡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2.高层次人才证明; 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等)或居住证明; 5.转学所需学籍资料。 7 《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 (有效期:2020.2.21—2020.5.31) 1.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与我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鹤山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 3.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4.劳动合同; 5.申领人才待遇承诺书。 序号 补贴类型 申请条件 补贴标准 提交材料 1 江门市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经费 1.柔性引进的人才须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中顶尖人才和一级人才; 2.柔性引进的人才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用人单位给予的年薪不低于15万元或项目合作服务费不低于5万元)。 按柔性引进人才的合同薪酬或项目合作合同服务费总额20%的标准,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按1人计算),资助期3年。 1.江门市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申请表; 2.人才的身份证; 3.人才的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4.人才的简历、用人单位对该人才的背景情况介绍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5.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 6.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凭证或项目技术合作报酬收入凭证(酬劳的银行流水账) 2 江门市企业“订单式”培养补贴 1.企业与高等院校签订全日制“订单式”培养协议; 2.设立奖学金; 3.培养对象毕业后到企业就业。 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1.5万/人,本科生:1万元/人,大专生:0.5万元/人; 补贴总额:实际到企业人数×补贴标准。 1.江门市企业“订单式”培养补贴申请表; 2.企业与高校的“订单式”培养协议、设立奖学金协议; 3.参加“订单式”培养后,《江门市企业“订单式”培养紧缺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名册表》及企业与培养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 3 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 1.经国家批准或省备案,设立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至少招收1名全职博士或博士后。 1.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50万元;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0万元。 1.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申请表; 2.高校流动站同意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文件; 3.联合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三方协议书、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或新招收博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 江门市建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补贴 博士后建站单位新招收博士后 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1.江门市建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补贴申请表; 2.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三方协议; 3.博士后进站通知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5 江门市就业见习基地 1.企事业单位; 2.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3.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见习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见习期间,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企业,最长期限为12个月; 2.见习期满后吸纳见习者稳定就业并交纳社保满6个月,按每人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1.江门市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表; 2.江门市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3.江门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见习基地的申请书。 八、举荐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机构举荐人 个人举荐人 1 江门市举荐人才补贴 顶尖人才 30万元 1、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顶尖人才标准要求;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1.举荐人才补贴申请表; 2.注册登记证书; 3.被举荐人身份证(或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及获得专业成果、奖励、称号等其他材料,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4.人才举荐(中介合同)、举荐人收款凭证和相应的服务发票等材料; 5.举荐人为国外及港澳台机构的,提交委托中国境内第三方机构收款的授权委托书。 1.举荐人才补贴申请表; 2.注册登记证书; 3.被举荐人身份证(或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及获得专业成果、奖励、称号等其他材料,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一级人才 10万元 1、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一级人才标准要求;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国家级创新创业团队 20万元 带项目落地我市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 省级创新创业团队 10万元 带项目落地我市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 博士 2万元 1.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申报个人所得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00元 1.初次在我市就业; 2.与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全日制本科生 450元 高级技师 800元 技师 450元 2 “江门引才伯乐”交通食宿补贴 / 交通补贴 食宿补贴 受江门市和各市区人社局邀请来我市开展人才工作 1.属地人社部门的邀请函; 2.“江门引才伯乐”交通食宿补贴申请表。 广东省内(不含江门地区):300元/人/次; 香港:600元/人/次; 广西、湖南、江西、福建、海南、安徽、湖北、贵州:2000元/人/次; 重庆、陕西、四川、云南、河南、河北:2800元/人/次; 其他省份:3300元/人/次; 1000元/人/次 【温馨提示】: 1.市、县两级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新、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政策的梳理内容仅供参考,详细申请条件及其申请表格请登录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