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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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户籍科电话[XX上海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少儿升学网权威发布20XX上海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更多20XX上海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相关信息请访问少儿升学网。20XX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入学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口办制定的〈关于开展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XX〕7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XX〕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XX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XX〕5号)等文件精神,就闵行区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实施地区20XX年闵行区实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政策的区域是全区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二、实施内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办理义务教育入学手续,统筹安排入学。三、实施细则(一)小学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该类对象就近入学。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本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与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学生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学生,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若居住证地址与本区房产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适龄儿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上述情况之外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请持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预防接种卡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本市集体户口在本区租房居住的,请持积分达到标准的上海市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