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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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4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第七条(申请的提出) 持证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