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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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初中招生政策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中小学地域相对就近、招生规模与毕业生人数大致相当、学区之间中小学均衡度大致相当、学区之间中小学社会认可度大致相当的原则,划定学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

  

招生范围

  

(一)面向全区招生学校

  

公办学校:第二耀华中学,地址位于东丽区登州南路98号,可住宿。

  

民办学校:益中学校、双菱中学、建华中学。

  

(二)面向学区招生学校

  

第一学区

  

中学:耀华中学、第二南开学校、汇文中学、第十九中学

  

小学:耀华小学、劝业场小学、鞍山道小学、万全小学、哈密道小学、万全第二小学、模范小学

  

第二学区

  

中学:天津一中、第五十五中学、第九十中学、汉阳道中学

  

小学:实验小学、岳阳道小学、中心小学、新星小学

  

第三学区

  

中学:第二十中学、第二十一中学、第六十一中学、第十一中学

  

小学:西康路小学、昆明路小学、第二十中学附属小学、新华南路小学、四平东道小学、三毛艺术学校、逸阳梅江湾学校

  

  

2

  

招生流程

  

(一)编制学生序号

  

各小学为毕业生编制七位数字的学生序号。学生序号前两位为年份代码“22”,中间两位为学校代码,后三位为学生在本校的顺序码。

  

(二)公布招生计划

  

制定初中招生计划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随机派位录取。

  

(三)填报志愿学校

  

学生依据个人意愿可混合填报本学区公办初中和面向全区招生的第二耀华中学及民办初中志愿。本学区公办初中志愿必须填满,面向全区招生的第二耀华中学和民办初中志愿数量不限。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四)随机派位录取

  

依据志愿优先原则,各招生学校按照学生志愿顺序,随机派位录取。

  

各招生学校将第一志愿学生按学生序号排序,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随机派位录取。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将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按学生序号排序,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时,随机派位录取。

  

其它志愿的录取办法以此类推。凡未被录取学生,由区中招办统筹安排在全区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学校。

  

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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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初中招生政策

  

(一)坚持政府统筹。落实政府责任,综合考虑区域内学生人数、空间分布、变化趋势等因素,做好规划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二)坚持免试入学。公办学校在招生学区片内、民办.学校在全区内,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依学生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1

  

学片划分

  

为切实保障小学毕业生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的学位,按照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据区域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初中招生计划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将小学和初中结合成为公办初中招生学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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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生流程

  

公办初中与民办初中同步招生。公办初中继续实行在学区片内,多所中学对应多所小学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海河博爱学校、华星学校等两所民办初中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1.志愿填报

  

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和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初中进行志愿填报,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志愿必须填满,民办初中志愿数量不限。各小学将填报初中志愿的学生信息确认、汇总后报区中招办。

  

2.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

  

公办初中在各学片内、民办初中在全区范围内,依据招生计划,按志愿随机派位。

  

(1)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2)当招生校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3)当招生校第二志愿录取后还未满足招生计划时,方考虑未被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且第三志愿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剩余计划的初中,仍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

  

对于每一个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初中,均按以上办法依次决定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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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初中招生政策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学校依据划定的招生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在学区片内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1

  

划片方案

  

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区实际,依照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学校搭配尽可能合理、片内中小学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分学区片。公办学校均划入学区片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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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公办学校面向本学区片招生,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2022年我区招生的民办学校为天津市汇森中学、天津市博文中学(原天津市天士力中学)。

  

2.招生方式。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3.志愿填报。每个学生最多填报4个志愿(公办、民办学校合计),自愿选择学校。

  

4.组织方式。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中学科统一组织,聘请河北公证处进行公证,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小学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河东区初中招生政策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学区片)。初中实行多校划片,共划分五个学区片(含天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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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安排

  

公办初中入学办法。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多校划片,确定在我区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必须填报入学志愿,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不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

  

工作程序和要求

  

我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并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其中已被外大附校、寄宿制民办学校和市考试院批准招生的艺体类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我区初中学校不再招收。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民办学校。我区今年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办初中学校随机派位录取阶段,依据学生入学志愿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录取;第二阶段为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初中统筹安排阶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到有剩余计划的公办学校入学。

  

  

南开区初中招生政策

  

1

  

学区片划分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确保公办学校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2022年学区片的划分仍以南开区行政区域及中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为依据,确保所划分的学区片内中学的“学位”数能够满足本学区片内小学毕业生的“学位”数,确保公办初中学校全部在学区片内招生,力求学区片之间的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2

  

招生方式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2年仍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采取多校划片形式,在学区片内继续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区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

  

3

  

招生阶段

  

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1.学生进行升学报名

  

凡具有南开区小学在学学籍且达到毕业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具有中国国籍),并已确认在津升学,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升学报名。

  

2.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工作

  

“直升”的学生将纳入招生学校总体计划。选择“直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小学提出“直升”书面申请,不再参加本年度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

  

3.学生自愿选报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

  

学生在认真了解本区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可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中选报1-6所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确定。

  

区内民办学校(以校号为序)分别为:25-翔宇学校、31-育贤中学、41-津英中学、54-美达菲学校、55-日新国际学校、57-翔宇鸿德学校

  

4.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随机派位工作

  

遵循“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入学;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6个志愿的录取工作。

  

现场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二)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志愿征询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升入片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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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初中招生政策

  

01

  

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综合考虑区域适龄人口变化、学校布局、学位配比、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学区片。

  

(二)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招生学区片。

  

  

2

  

招生办法

  

(一)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

  

2022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分两批次。第-批次面向红桥区拆迁安置到和苑地区的家庭子女。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将证明材料报所属小学进行初审,经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审验合格后,由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直接录取。第二批次面向第二学区的小学,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所有学校必须填齐,志愿的填报需按照家长及学生意愿依次填写。

  

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对于申请到我区就读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其居住证持有人应提交户口本原件、有效期内本区的居住证原件、本区的合法居所证明、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小学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区教育局按照其居住地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按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回红桥区升学的学生必须持有红桥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学生回红桥区升学,应由学生家长向原学籍校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审核,按照市教委规定的时间到红桥区教育局报名。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到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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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初中招生政策

  

1

  

招生对象

  

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健康素质达到合格标准,准予升级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

  

招生范围

  

1.2022年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各街镇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含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原则上就近升入本街(镇)中学。

  

2.杨柳青镇实行就近入学、对口直升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入学。杨柳青镇内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依据户口和住址(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必须是学生监护人的,并且二者一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方法分配到杨柳青二中、杨柳青三中和杨柳青四中三所学校。杨柳青镇内非杨柳青镇户籍的学生将随机派位分配到三所初中校。

  

3.大寺镇除育英小学外,其他小学毕业生根据意愿选择升入大寺中学或九十五中学益中学校,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直接入学。育英小学2022届六年级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升入富力中学或者回大寺镇升学,回大寺镇升学的学生,升学方式参照大寺镇内其他小学。

  

  

摄图网_

  

3

  

民办学校招生

  

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须报送教育局普教科审核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在未通过教育局审核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霍元甲文武学校、天津益中西青学校今年跨区域招收寄宿生,霍元甲文武学校招生计划为195人,天津益中西青学校计划120人,其中本区生源不少于70%。以上学校录取将提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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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生时间

  

1.面向本区招生的初中校在2022年7月11日--25日完成初中招生工作,7月29日上报新生花名册。

  

2.跨区招生的初中校按市教委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3.在外省市就读的西青户籍学生(包括蓝印),要求回户籍升学的,在7月18日至7月29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和学生学籍证明到普教科注册登记、统筹安置。

  

  

5

  

政策照顾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按个人意愿由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安排到本区相应学校。

  

津南区初中招生政策

  

01

  

相关政策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1.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生育政策调整和人才引进政策等因素,依据区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划分学区,确保我区小学毕业生在本学区片内的公办中学都有一个位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持“蓝印户口”的学生入学,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我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须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住(租)房证明和合法务工证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公民同招”的原则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坚持“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

  

我区坚持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书制度,对小学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多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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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生办法

  

(一)公办校招生办法

  

1.区教育局本着“区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户籍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学区,根据学生户籍和居住实际,统筹安排学生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七年级。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二)民办校招生办法

  

1.方案报批

  

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本校初中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要将方案(一式两份)和民办校招生简章(一式两份),于6月17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操作程序

  

(1)按规定时间,凡有报名意愿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填报《津南区2022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组织报名后学校填写《津南区2022年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统计表》,于7月5日前报招生工作办公室。

  

(2)结合我区对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长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初步查询结果,由各小学对前期查询出的拟采取限制措施的学生名单再进行一次核查,确定拟采取限制措施的学生名单,在学生填报入学志愿前,通知学生及其家长,限制其报名民办初中。

  

(3)由学生所在学校按学生所填报志愿排档,并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生报名表及档案为学生报考本区民办学校报名入学的唯一凭证。

  

(4)区教育局视报名情况,采取学校自主招生或随机派位的办法组织招生,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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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东丽区初中招生政策

  

01

  

工作安排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招生形式,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学位。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户籍随父母或者随“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学生,按照户籍及住房坐落地就近升入所在学区片的公办初中学校。

  

(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1.本区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的,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在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被录取学生,完成招生计划。

  

2.本区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面向本区招生的民办学校的,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在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被录取学生,完成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需办理缴费注册手续,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4.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

  

  

(三)统筹安排回户籍升学的学生。

  

根据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必须办理回户籍升学的手续,经东丽区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筹协调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房本、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到学区片内的公办初中校注册入学,并由招生学校将此类学生上报中招办进行审核。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小学毕业后要求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根据市教委相关政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住房证明和户籍证明,以上“四证”齐全者,可统筹安排到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已完成小学教育阶段、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以户籍为准就近到公办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东丽区明强特殊教育学校安排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东丽区明强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3.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教育局中招办进行统筹妥善安排,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认真落实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对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东丽区的,由东丽区中招办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认真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和《东丽区关于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津丽党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东丽区中招办对于我区引进人才子女有入学需求的,给予相关政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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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初中招生政策

  

01

  

招生方案

  

1.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按照对口校免试就近升学。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登记入学。登记时需持五证“外省市户口本、有效期内北辰区居住证、工作证明及社保(入学登记日之前连续12个月以上)、北辰区合法固定居所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国办中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3.按照市教委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平台的招生流程,各招生学校在7月初完成学生入学登记手续,按照招生工作安排完成上报录取名册。

  

02

  

招生纪律

  

1.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我区2022年招生工作相关意见、方案,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招生步骤规范招生,杜绝违规操作,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行为。

  

2.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宣传方案及材料须依据市、区的有关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新生入学必须均衡编班,不得举办或者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或特长班。

  

3.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滨海新区初中招生政策

  

1

  

招生办法

  

2022年滨海新区初中招生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多校划片招生

  

1.滨海新区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与塘沽一中心小学、塘沽二中心小学、塘沽三中心小学、塘沽草场街小学、塘沽.上海道小学、塘沽浙江路小学、塘沽宁波里小学、塘沽实验学校、塘沽朝阳小学、塘沽博才小学和塘沽紫云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学区片内的小学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2.塘沽新港中学、塘沽七中与塘沽新港一小、塘沽新港二小、塘沽新港四小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学区片内的小学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3.塘沽三中、塘沽十四中与塘沽向阳三小、塘沽桂林路小学、塘沽广州道小学、塘沽大庆道小学、塘沽福州道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学区片内的小学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4.塘沽育才学校初中部、塘沽胡家园学校初中部与塘沽育才学校小学部、塘沽胡家园学校小学部、塘沽馨桥园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塘沽育才学校小学部、塘沽胡家园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塘沽育才学校初中部和塘沽胡家园学校初中部的剩余学位,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接收塘沽馨桥园小学的毕业生,塘沽馨桥园小学的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5.塘沽云山道学校初中部、塘沽未来学校初中部与塘沽云山道学校小学部、塘沽未来学校小学部、塘沽工农村小学、塘沽新北一小、塘沽新北二小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塘沽云山道学校小学部、塘沽未来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塘沽云山道学校初中部和塘沽未来学校初中部的剩余学位,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接收塘沽工农村小学、塘沽新北一小、塘沽新北二小的毕业生,塘沽工农村小学、塘沽新北一小、塘沽新北二小的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6.天津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北塘学校初中部与塘沽欣嘉园一小、塘沽渤油三小、滨海新区玉簪小学、北塘一小、北塘学校小学部、昆明路滨海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塘沽欣嘉园一小、塘沽渤油三小、滨海新区玉簪小学、北塘一小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天津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北塘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天津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北塘学校初中部的剩余学位,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接收昆明路滨海小学的毕业生,昆明路滨海小学的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7.滨海新区大港二中、大港五中、大港六中、大港七中、大港九中、大港十中与大港一小、大港二小、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大港九小、大港十二小、大港实验小学、大港实验小学建安里校区、大港福源小学、大港上古林小学、大港英语实验小学、大港东城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小学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报名,依据初中学校学位和学生报名信息,按住房和户籍等信息分类型将学生划片录取到对应初中就读。

  

8.天津南开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外大滨海附校初中部、北师大生态城附校初中部、天津科大附中与天津外大滨海附校小学部、北师大生态城附校小学部、生态城南开小学、生态城实验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学区片内的小学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9.天津一中滨海学校初中部、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初中部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小学部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学区片内的小学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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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校划片招生

  

除上述学校外,滨海新区其他学校实行单校划片招生,采用单校划片的初中校与一所或多所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小学毕业生以校为单位,整体升入对口初中。详见《滨海新区

  

(三)民办学校招生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所属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集团负责具体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经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集团审核后,报滨海新区教体局审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滨海新区-泰达街道初中招生政策

  

1

  

相关政策

  

(一)公办学校

  

1.注册入学

  

(1)学生达到小学毕业标准;

  

(2)学生具有泰达街道文化教育事业集团所属公办小学学籍。

  

2.入学办法

  

根据泰达街道文化教育事业集团现有教育资源和毕业生实际情况,开发区国际学校和泰达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接收本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开发区第一中学接收开发区第一小学毕业生注册入学;开发区第二中学接收开发区第二小学毕业生注册入学。

  

3.工作流程

  

(1)小升初登记:由泰达文教集团初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公办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登记审核工作.

  

(2)注册报名:毕业校负责确认初中入学信息登记,组建、移交档案。初中入学信息登记是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档案材料具体包括:学生健康卡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招生校依据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的毕业生花名册,接收入学学生。

  

4.泰达枫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意向在泰达街道文化教育事业集团所属公办中学升学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参照泰达街道文化教育事业集团2022年度“六年级学生申请办理回户籍区县升七年级”相关工作要求办理。

  

  

(二)民办学校

  

泰达枫叶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该校招生工作在市教委、滨海新区教体局、泰达街道文化教育事业发展集团指导下,依据批复的2022年初中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特殊群体入学

  

1.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未进行预约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原则上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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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初中招生政策

  

免试就近原则

  

初中招生取消一切与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本区域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1

  

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初中部、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初中部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小学部规划成一个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小学毕业生先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如报名人数少于本校招生计划,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本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对口直升方式进行招生,小学毕业生整体升入本校初中。

  

(二)报名条件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片区空港学校学籍应届毕业生,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临港实验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空港片区由小学生学籍校发放《天津港保税区初中报名表》,采集学生志愿信息。

  

临港片区实行对口直升方式升学。

  

  

02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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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高新区初中招生政策

  

免试就近原则。初中招生取消一切与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统筹安排原则。居住证持有人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高新区社发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

  

01

  

招生办法

  

2022年高新区初中招生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公办学校: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招收本校2022届小学毕业生及2022届符合回户籍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民办学校:凡是具有天津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天津华苑枫叶学校。除本校应届小学毕业生131人直升初中名额外,剩余计划面向滨海新区和跨区招生共计49人,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资格。

  

(三)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在高新区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天津华苑枫叶学校的,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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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生态城初中招生政策

  

1

  

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公办学校: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和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民办学校:天津市海嘉学校。

  

(二)报名条件

  

生态城小学应届毕业生(含民办学校)。

  

  

摄图网_

  

(三)招生方式

  

2022年生态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初中部、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中新天津生态城实验小学、天津生态城南开小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小学部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采取学生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学生直接被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在滨海新区教体局领导下,由生态城教体局统一组织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到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天津生态城附属学校和天津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其中一所。

  

天津市海嘉学校招生方式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经生态城教体局审核后,报滨海新区教体局审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为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即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受理其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入学申请。

  

(四)保障特殊人群子女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提供不同的教育服务。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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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初中招生政策

  

01

  

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

  

初中招生继续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区域招生。今年招生的初中学校有:

  

(1)城内初中

  

宝坻二中、宝坻三中、宝坻五中、宝坻六中、宝坻八中、宝坻十中、宝坻十一中、宝坻十二中(暑假后投入使用)、宝坻区中关村中学。

  

各学校要确保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但暂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022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

  

(2)城外初中.

  

城外初中须按街镇划片招生,不允许跨街镇招生。

  

(3)民办初中

  

宝坻区青鸟北附实验学校作为宝坻区唯一-所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政策,面向全区招生。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学校招生时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事宜见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须在区教育局审定后发布。

  

(4)特殊教育学校.

  

博爱学校作为宝坻区唯一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面向全区招收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中心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具体工作由博爱学校负责。博爱学校招生电话:022-(博爱学校招生办公室)。

  

2.政策规定

  

(1)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2022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拆迁户子女,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还迁小区在2022年5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交付使用的

  

还迁户子女,可持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就近临时安置入学;也可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2)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2022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拆迁户子女,持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近临时安置入学。

  

(3)外省市和本区城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到宝坻五中、霍各庄中学、中关村初级中学、潮阳中学登记。

  

(4)在我区购房的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小学学生,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按照房屋居住地就近入学。

  

本市外区户籍在我区无房户的小学学生,根据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到户籍地所属区报名入学;但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学生,可到宝坻区中关村初级中学或潮阳中学入学。

  

(5)在城外各街镇务工的外省市人员子女,外区人员的子女(须具有本区小学学籍,如不具备不接收),由当地街镇教委安排就近入学。

  

(6)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宝坻的,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人员子女入学时,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8)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我区就学,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

  

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精神执行。

  

(9)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10)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已入驻宝坻区的企业的员工子女,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1)各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

  

(12)我区蓝印户口学生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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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名时间及地点

  

各学校要在2022年6月24日前制定出招生简章并上报区教育局审定,审定合格后全区统一发布时间适时公开。7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各学校统一组织集中报名。各学校要充分考虑不能集中报名的家长需求,安排好报名时间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03

  

报名方式

  

1.六年级学生在初中的直接升入七年级,由初中校负责;六年级学生在小学的,由小学按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所属片统一到相应初中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

  

人页)房屋产权相关材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等材料。

  

2.在我区务工的外省市户口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办理证明、房屋产权相关材料或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

  

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家长务工证明、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提供居住证办理证明的,学校要按证明上的领证时间督促学生(家长)按时提供居住证,并签承诺书。

  

3.在我区务工的本市外区户口人员子女、本区城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家长务工证明、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

  

4.烈士、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被追授“全国优秀城乡社

  

区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高层次人才等子女,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5.外省回津升学的学生,要在原小学学籍校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等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初中跨省升学。

  

相关证明材料要看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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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初中招生政策

  

01

  

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安排,为每一名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初中继续实施“单校划片”政策,对于能够办理落户手续的新建住宅小区,根据坐落位置和周边教育资源情况,科学合理划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片区。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

  

相关政策

  

(一)招生时间

  

初中招生工作安排在7月11日-7月25日进行。

  

(二)公办学校招生

  

1.凡具有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学生,持居民户口簿、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到所属服务区公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居住的自有产权房产地入学

  

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本区跨镇街“人户分离”的小学毕业生,由户籍地所属镇街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居住的自有产权房产地入学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招生简章要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收费标准和入学流程,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为保障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户口所在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统筹安排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入学

  

1.跨区回户籍:凡具有武清区户籍在天津市其他区就读,申请回我区升学的六年级学生,区教育局将按照市教委有关.要求进行审核登记,根据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学。

  

2.跨省回户籍:凡具有武清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申请回我区升学的六年级学生,须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登记备案,根据户籍所在地统筹安排入学。

  

(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

  

各学校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策”工作方案,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组织督促。对就学状态异常的学生,建立“一人一案”工作台账,持续精准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强控辍保学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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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初中招生政策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镇乡学校招生工作由镇乡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坚持相对就近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原渔阳中学)地处城区中心,为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其服务片区划定为城区范围。同时,按照市教委多校划片可采取随机派位的招生政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镇乡学校招生范围由镇乡中心学校划定;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01

  

工作安排

  

(一)公办初中招生

  

蓟州中学初中部停止招生,启用翠屏湖中学,蓟州中学初中部迁入翠屏湖中学。

  

1.报名时间。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报名。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家长需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在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回蓟州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升入镇乡初中的到镇乡中心学校报

  

名;升入直属初中的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镇乡初中条件的的镇乡小学毕业生,需完成《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的信息登记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镇乡中心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7月9日至7月10日。

  

2.录取查询。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二)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

  

1.招生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招收具有城区直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2.网上报名。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7月9日至7月10日

  

3.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其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7月26日

  

4.录取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四)晟楷中学(民办初中)招生

  

1.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范围。晟楷中学招收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3.网上报名。晟楷中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7月9日至7月10日

  

4.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公办初中就读;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7月26日

  

5.录取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7月26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五)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育才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育才学校和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特殊教育学生不实施网上信息登记,家长于7月9日至10日持相关手续到育才学校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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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报名手续

  

(一)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或本市其它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二)镇乡学校报名手续

  

1.本镇乡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2.跨镇乡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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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初中招生政策

  

1

  

初中转学阶段

  

2022年初中招生继续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对口直升户籍所在地初中校与划片分流相结合的招生政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1.公办学校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2.招生办法

  

(1)乡镇学校招生。以乡镇为单位,严格执行“小学毕业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在乡镇教育服务中心组织协调下对口直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随父母在乡镇务工的,在“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居所的证明、务工就业证明(同时须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由乡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可容纳的乡镇初中校就读。

  

(2)城区学校招生。按照“对口直升和划片分流相结合”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指导有关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①各初中校招生首先实行对口直升,户籍、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均属于本学区片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本学区片对口初中升学,如学区片内学生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区教育局协调到周边可容纳学校入学。

  

②已经在城区小学就读的“人户分离”的本区户籍学生升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指定学校入学。

  

③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升学,“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居所的证明、务工就业证明(同时须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协调安置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3)跨乡镇回户籍地学校升学。因户籍、房产变更需要跨乡镇回户籍地初中学校升学的,向现就读的毕业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在毕业小学的指导安排下进行报名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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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具有天津市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只能申报1所学校,具体报名时间7月4日10:00-7月5日17:00。

  

民办小学报名与公办学校同时进行,计划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必须首先在户籍地公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果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如果被民办小学录取,立即告知户籍地公办学校取消登记。

  

2.民办学校要认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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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特殊群体入学

  

1.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发挥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指导家长根据儿童残疾程度科学选择教育方式,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建华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教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宁河区初中招生政策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1

  

招生政策

  

(一)芦台一中主校区初中部招生办法芦台一中主校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同时具有芦台街一至五小学籍、宁河区户籍、二三五中片区自有产权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自愿原则申报参加芦台一中随机派位入学。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2

  

城区其它中学招生办法

  

1.初中招生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非住宅均不能作为招生依据。

  

2.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信息确认。芦台一至五小。桥北一小对本校六年级学籍生户口信息、房本信息、监护人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时间安排:4月上旬。

  

4.区户籍且在芦台一至五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芦台街所属初中校。本区户籍且在桥北一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桥北街所属初中校。时间安排:7月中旬。

  

5.非本区户籍(指本市外区、非津户籍)且在芦台一至五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芦台街所属中学.非本区户籍(指本市外区、非津户籍)且在桥北一小有学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校生源情况和有无住房情况统筹安排到桥北街所属初中校。

  

6.芦台街、桥北街以外各镇就读的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即:人户统一)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到城区初中就读,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相应初中校。

  

7.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执行天津市教委回户籍区升学政策。

  

8.在外省市就读的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我区升学的需在原就读学校毕业,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到区教育局办理登记手续,属于城区人户统一的,由区教育局按照房本信息划分到相应初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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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它各镇中学招生

  

其它各镇初中校在服务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

  

  

4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

  

筹安排。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宁河区合法居所的证明(自有产权住房提供房本或购房合同、机打票据等;租住提供天津市宁河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原则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近期连续缴纳至少6个月)。

  

5

  

适龄残疾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少年,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做好“一人一案”安置和医教融合,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提高残疾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6

  

切实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天津区域划分

  

关于天津购房政策

  

关于落户

  

关于教育小、初、高入学转学

  

关于天津购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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