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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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最近,很多人问我: “刘女士, 我已经拿到上海户口了, 我外地户口的爸妈可以跟着我随迁到上海吗?” “刘女士, 我有一个亲弟弟, 我想让他也随迁拿到上海户口。” 答复: “没可能! 别想了! 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 热心市民刘女士随便一搜, 果然在网上找到妖言惑众的人儿们! 我们都需要勇气, 来面对流言蜚语…… 别听他们瞎说! 听刘女士讲讲: 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落户上海的随迁政策中,只有子女和配偶可以随迁: 留学生/居转户/人才引进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应届生打分没有随迁福利。 二般情况下 特殊情况下,上海只有外迁老人返沪政策。也就是曾经有过上海户口,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去了外地工作,户籍迁到外地,退休以后是可以迁回上海的,有没有上海户籍的子女都可以: 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 (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二)夫妻一方为本市外迁人员,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记满10年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2.无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市支内、知青的,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应在其本人拥有的本市合法住所处落户。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随迁,或待本市支内、知青回沪落户后再申请; 3.本市支内、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户口的人员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无子女的,可以在他们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本市外迁人员属单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领养过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 这个政策是用来解决外迁支边支内、下放知青人员返沪问题的。并不是简单的所有上海户籍子女的外地户籍父母都适用! 因此,对从来都没有过上海户籍的外省市父母来说,投靠子女落户上海的政策是不存在的!! Reference: 1. 以乐之名 专注上海落户 2v1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