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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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荐范围及政策 凡愿意在江北新区(自贸区)创新创业的人才,经江北新区(自贸区)举荐委员会委员举荐入选,符合条件的创业类人才,可直接认定入选“创业江北”人才计划,享受创业支持、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同时符合条件的还可参评“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创新类人才可依据入选层次参照享受新区人才安居购房服务、租赁补贴、协调子女入学等政策。 二、举荐流程 (一)创业类 1.自荐人才可登录“创业江北”左边公众号右边,自行下载《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表》,填写个人基础信息,联系举荐委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到委员认可后(委员签字),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18:00时前送至江北新区人才办(超过时限送达的,将纳入下一批次进行评比)。 2.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同时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申报网站(选择“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中午12:00。 符合条件是指符合“创业江北”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申报资格,并通过资格认定(详见附件1)。 (二)创新类 自荐人才可登录“创业江北”左边公众号右边,自行下载《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表》,填写个人基础信息,联系举荐委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到委员认可后(委员签字),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18:00时前送至江北新区人才办(超过时限送达的,将纳入下一批次进行评比)。 三、材料要求 (一)创业类 1.《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出资证明、创业计划书、获奖及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二)创新类 1.《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表》。 2.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及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证明)。 四、其他要求 1.创新类人才层次可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有关适用对象目录认定(详见附件2)。 2.创业类人才不符合“创业江北”申报条件的,可推荐为创新类人才。 3.时间要求:2020年上半年所有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下午18:00(超过时限送达的,将纳入下一批次进行评比)。 4.材料受理: 地址:凤滁路48号1915室 电话:025- 5.人才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材料需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人才本人承担。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表 2.“创业江北”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申报资格 3.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有关适用对象目录 新区(自贸区)聘任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唐勇、程和平、祝世宁和国家级人才、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知名企业负责人、金融机构负责人及高校知名学者共21名专家为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每名委员每年可推荐3名人才(1名创业类、2名创新类)。 江北新区(自贸区)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联系方式 (共2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内容来源/科创江北编辑/赵阳江北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