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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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涌入量大,户口政策比较严厉,想要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不少条件。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知识,跟着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一起看看吧。 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户口新政策 一、上海市户口申请条件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1.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标准可见文末。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二、上海户口申请流程 1.上海户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以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原沪籍职工户口迁回上海审核表》审核表须经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加盖“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 8、申请人在职单位证明材料 1、《职工登记表》;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年度《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单》; 3、1998年11月30日前为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在册职工的凭证(招工表或1998年11月30日前填写的《职工登记表》) 9、申请人或其父(母)原由本市外迁时的全户户籍资料 10、申请人与本市入户地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入户地系申请人本人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的除外);能反映申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原始户籍档案、《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1、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12、随迁子女的相关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子女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须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3、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等原始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嫌疑及与事实或常理不符的,则须提供亲子鉴定; 4、随迁子女已成年的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婚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有无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 13、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及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2、子女系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内容不实,则须提供独生子女审批表原始存档资料复印件;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上海市人口涌入量大,户口政策比较严厉,想要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不少条件。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知识,跟着左边华律网右边小编一起看看吧。 上海户口新政策依旧执行积分落户制度,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费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户口新政策有哪些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上海户口新政策 一、上海市户口申请条件以下三类人群可申请上海市户口: 1.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标准可见文末。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二、上海户口申请流程 1.上海户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公安门户网站下载 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 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等 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拟落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房(地)产权利人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全体产权继承人的书面同意; 2、拟落户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农业户户主尚未确定的,应当征得户内全体户籍人员的书面同意。 3、“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监护人出具监护意见书,并提供监护人的关系凭证(即:法院宣告或监护公证或其他有效监护凭证)。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可以律师委托,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的应提供:委托公证书(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 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7、《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原沪籍职工户口迁回上海审核表》审核表须经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加盖“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 8、申请人在职单位证明材料 1、《职工登记表》; 2、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年度《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单》; 3、1998年11月30日前为原上海梅山(集团)有限公司在册职工的凭证(招工表或1998年11月30日前填写的《职工登记表》) 9、申请人或其父(母)原由本市外迁时的全户户籍资料 10、申请人与本市入户地直系亲属关系凭证(入户地系申请人本人产权房或公有承租房的除外);能反映申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原始户籍档案、《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 11、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 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 12、随迁子女的相关凭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随迁子女出生在外省市的,还须提供母亲产前医院检查、分娩记录、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3、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等原始资料或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嫌疑及与事实或常理不符的,则须提供亲子鉴定; 4、随迁子女已成年的还需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婚姻部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民政部门出具有无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 13、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 1、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及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认定证明。 2、子女系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内容不实,则须提供独生子女审批表原始存档资料复印件;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二)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三)申请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四)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五)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六)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您的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您的申请结果,我们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您轮候进沪,敬请谅解。 (七)申请人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 落户北京!这8类人才可直接落户!北京落户政策指南大全 摘要:我们知道北京户口有很多好处,比如买房、摇号、子女入学、养老等等。如果想在北京扎根,那北京户口就是必需品。说到落户北京,大家可能都会觉得太难了。虽然很难,但机会还... 落户北京!这8类人才可直接落户!北京落户政策指南大全 我们知道北京户口有很多好处,比如买房、摇号、子女入学、养老等等。如果想在北京扎根,那北京户口就是必需品。说到落户北京,大家可能都会觉得太难了。虽然很难,但机会还是有的。小编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这8类人才可以直接落户北京!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这些人可以落户北京:优秀人才、科技创新人才、文化创意人才、体育人才、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人才、金融人才、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人才、高技能人才。 引进人才年龄限制及家庭条件: ①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②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③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一、科技创新人才 1.“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二、文化创意人员 1.在京注册运营、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且年均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 3.社会贡献较大的知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艺术经纪人、文化传承人、展览策划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的作家、导演、编剧、演员和节目主持等人员均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三、体育人才 1.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策划人和组织人、著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国际级和国家A级裁判员、知名体育解说员和体育节目主持人; 2.具有良好发展趋势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人才 1.在京注册的重要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聘用的核心人员;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来京投资设立的规模以上企业等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左边法律右边、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引进。 五、金融人才 1.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3.在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聘用的贡献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六、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人才 1.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2.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3.具有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员; 本市紧缺急需的其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均可申请办理引进北京。 七、高技能人才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本市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它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 2.本市科技成果转化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八、优秀人才 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1.“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2.“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