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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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2019】72号)要求及《政策口径》精神,厅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会同相关部门研讨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落户事宜,主动了解转制单位、集体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所需所难,从今年10月开始,陆续接受原公安消防、边防、警卫部队,原武警水电、森林部队集体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的落户档案共计2451份(其中集体转制退役军官2378份,随调随迁子女档案73份),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着手开展档案的交叉审核及移交工作,并于12月8日顺利完成。我厅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在本次落户档案审核及移交工作: 统一思想,科学谋划强调“实”。集体转制落户工作是深入推进跨军地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后转制单位队伍的安全稳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移交安置处始终把落户档案审核及移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担当、注重科学谋划、把握关键环节,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切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工,用实劲、做实事、求实效,真正把落户工作做到实处,真正解决转制军官及其配偶子女的落户难题。遇到问题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分析研究解决对策和解决方法,真正办实办好这项关键性工作。 业务培训,交叉审查突出“严”。本次档案审核工作中,我厅审核并移交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落户档案总计2451份。为保证高效、快速、严格地完成好落户档案审核及移交工作,从原公安消防、边防、警卫部队和原武警水电、森林部队中抽调相关人员协助开展审核工作。根据相关要求,保证审核及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先后多次组织召开集体转制退役军人落户工作的业务培训会,统一审核标准,要求工作人员从严、从细审核档案,严格把关,不放过一份问题档案。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各单位抽调人员采取交叉审核落户档案的方案。 档案审查,发现问题敢较“真”。在落户档案审核共分为初审、复核和盖章三个环节,在复核过程中,多次发现初审合格、复核过程中检查档案佐证材料出现疑似拟落农村户口的问题档案,审核人员将问题档案集中归类,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等相关部门沟通,经过研究后决定从源头上避免违规落农村户的问题,随后联系问题档案的相关人员,沟通解决相关情况。在审档过程中,严格把关“过筛子”,对问题档案“零容忍”,严格保证通过的落户档案完整完好,无任何问题和差错。 请示报告,解决问题讲究“情”。审核人员发现档案中存在着共性问题,比如由于年代久远,很多转制军官的落户档案中没有户口注销的证明材料,并以户口迁出证明作替代。针对这一问题,我厅专程请示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业务负责部门,并给出答复,户口迁出证明亦能证明其参军时户口已注销。因此,顺利解决了这部分问题档案。从这一问题可以发现,转制军官的落户材料的收集确有难处,在早些时候户籍制度不够完善,存在疏漏,导致部分转制军官无法开出户口注销的证明材料。对一些不可抗因素遗失材料的档案,经多方了解和真实佐证材料证明,并附情况说明,经上会研究同意予以通过。用心审好每一份档案,用情服务好每一位转制军人。 沟通协调,查缺完善体现“细”。在落户档案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校对,反复审核,确保各项落户材料准确无误,对出现拟落农村户口、佐证材料缺失情况的问题档案,我厅先后多次与省公安厅、转制单位及本人沟通协调,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要求本人对问题档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各项落户材料精准无误,信息录入准确。其中原武警森林部队刘某某、石某某等人反馈其本人原籍均在农村,城区无房产,无法落回非农村户口,针对这一情况,经请示上级领导,并与省公安厅有关部门沟通,得到答复后与本人沟通,补充拟落户地的有关接收材料(非农村户口)即可。针对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为其支招,切实帮助解决难题。针对档案材料收集难,手续繁杂的问题,我厅给予充分的帮助和耐心,细心解答相关落户档案的审核问题。真正把这项工作一项暖心工程。顺利完成问题落户档案的清零,涉及问题档案的有关人员在问题解决,审核顺利通过并移交之后对我厅工作人员的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此次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落户档案审核及移交工作的圆满完成是落户工作的重大进展。解决了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退役军官及随调随迁子女落户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