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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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上方宁县微生活免费关注 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事方便,现将办理宁县户籍业务服务指南流程公告如下(特别提醒,如故意拨打骚扰电话必将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宁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 (二)电话咨询 城关派出所(0934-)、春荣派出所(0394-)、南义派出所(0934-)、瓦斜派出所(0934-)、早胜派出所(0934-)、平子派出所(0934-)、良平派出所(0934-)、中村派出所(0934-)、米桥派出所(0934-)、长庆桥派出所(0934-)、和盛派出所(0934-)、焦村派出所(0934-)、新庄派出所(0937-)、太昌派出所(0934-)、湘乐派出所(0934-)、盘克派出所(0934-)、九岘派出所(0934-)、金村派出所(0934-) 1、出生登记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1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公安派出所对未按时申报出生登记的情况说明进行核查。婴儿出生5年后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学生集体户口,其配偶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学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出国人员在国外所生具有中国国籍、未满5周岁的子女,凭子女的出生证明、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护照或旅行证、父母的结婚证明等(前述证明的文字为非中文的,还应当提交翻译件),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生子女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者已在住在国连续合法居留满5年的,还应当提交该子女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和批准定居通知书。 公民个人收养的婴儿未办理出生登记的,由收养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由该机构负责人持婴儿、儿童基本情况证明以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向该机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婴儿出生6年后未申报户口的,应按照不入遗漏户口,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公民个人收养的婴儿6年后未办理出生登记的,由收养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交送交辖区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 三、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出生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获取办理结果: 1、申请 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的辖区内常住户籍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宁县公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受理 (1)受理机关接到申请后,就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以及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法定形式等事项进行初步审查。 (2)经初步审查,受理的当场办理出生登记并打印户口薄;经初步审查,不予受理的,应当口头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决定的,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3、审核 (1).出生6年后申报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核后,再由户籍窗口办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获取办理结果 当场办理出生登记并打印户口薄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1.出生6年内申报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2.出生6年后申报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再由户籍窗口办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承诺期限 1.出生6年内申报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2.出生6年后申报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再由户籍窗口办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出生登记业务? 答:1.出生5年内申报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2.出生6年后申报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再由户籍窗口办理。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3.办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人员登记,需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答:(1)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人员登记,本人或者监护人可以凭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薄、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2)对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人员户口登记,本人或者监护人可以向卫生计生部门或者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居民户口薄、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死亡注销户口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 2.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向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公民在医院死亡的,医疗机构未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公安派出所不予办理注销户口。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交送交辖区派出所户籍办理窗口: 三、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资料。 (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死亡注销户口业务办理包括申请、受理、决定、获取办理结果程序: 1.申请 (1)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人窗口提交准迁申请; (2)网上申报地址: (3)网上申报流程: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3、决定 (1)对准予办理的,注销户口。 (2)对不予办理的,说明不予办理理由,并将申办材料一并退还申办人员。 4、送达 现场办理并出具死亡注销证明。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承诺期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附录A 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死亡注销户口业务? 答:承诺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2.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3、市内户口迁移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凭迁移证及其它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 2.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凭迁移证及其它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 2.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无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三、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申请人在宁县公安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市内户口迁移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户口迁入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办理迁移证、办理落户程序: 1.申请 (1)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人在宁县公安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提交准迁申请; (2)网上申报地址: (3)网上申报流程: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3.办理迁移证 迁出地派出所依据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履行申办程序;符合条件的,办理迁移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4.办理落户 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为申请人出具《户口簿》。 5.获取办理结果 (1)办理结果:出具《户口簿》 (2)出具结果:符合办理条件并且申办材料齐全的,迁入地派出所为申请人出具《户口簿》;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并说明理由。 6、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二)承诺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4、市外户口迁移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凭迁移证及其它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 2.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凭迁移证及其它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 2.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无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三、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资料。 (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市外户口迁移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户口迁入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办理迁移证、办理落户程序: 1.申请 (1)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人窗口提交准迁申请; (2)网上申报地址: (3)网上申报流程: 2.受理 受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3.办理迁移证 迁出地派出所依据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履行申办程序;符合条件的,办理迁移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4.办理落户 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迁入地派出所为申请人出具《户口簿》。 5.获取办理结果 (1)办理结果:出具《户口簿》 (2)出具结果:符合办理条件并且申办材料齐全的,迁入地派出所为申请人出具《户口簿》;不符合办理条件或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并说明理由。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二)承诺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即办件。 2.问:收费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此事项不用收费。 3.问:退伍军人怎样落户? 答: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及安置办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来源:宁县公安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