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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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依据 依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受理条件 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人员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30日由单位的人事部门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如《居住证》B证逾期,请按照“上海市海外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B证须知”重新办理。 三、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四、受理部门及地点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4楼); 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张江科苑路1300号2楼4号窗口); 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大学路243号8楼)。 五、申请材料 申请换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含签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身份证;国外永久(长期)居住证明; (三)待履行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如系投资人,另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四)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系外资性质企业,另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原B证有效期限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外籍人员和台港澳人员另需提供《外国专家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随行人员需提供: 有效身份证明、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人员免于提交健康证明); 六、换证程序 1、申请人向受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所有材料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规格);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核定有效期限,并由受理部门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3、通过核定的申请人凭原居住证B证到受理部门,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4、需重新拍照的申请人凭书面通知于每周三下午13:30-16:30;周五9:10-11:00(国定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拍照; 5、申请人按《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要求,到公安部门办理领取《上海市居住证》B证相关手续。 七、换证办理核定期限 7个工作日(为材料齐全,信息传送后的核定期限)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电话及网址 1、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