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留学生落户上海咨询    人气:0    日期: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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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在法自费留学人员积极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奖励对象(A、B两类)

  

1.A类为在法自费留学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法国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5)2021年1月1日之前毕业,不在此类受理范围。

  

2.B类为在法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法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法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在法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不在此受理范围。

  

02

  

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美元。

  

03

  

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系统使用指南和申报注意事项(详见本通知附件1-3),按照以下流程完成申报。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0日0时-2022年1月20日23时59分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因素,务必在此时间段内上传所有材料。

  

(二)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申请人打印申请表并手写签名后连同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扫描顺序如下),于巴黎时间2022年1月20日(周四)24时前将上述扫描材料发送至驻法使馆教育处邮箱:。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2021年优自奖申报材料-申请人XXX”。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必交材料),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请在申请表相应处贴本人2寸彩色近照。

  

2.护照首页(必交材料),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必交材料),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必交材料)。

  

5.研究课题(必交材料)。

  

6.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B类申请人中应届博士必交材料)。

  

7.导师推荐信(建议提交材料),导师推荐信须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出具时间须为2021年,且须由导师本人在推荐信上签名,推荐信请采用英文或中文、法文。

  

8.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9.学术会议邀请函(选交材料)。

  

10.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附件。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后,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如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将视为无效申请。

  

04

  

关于评审

  

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驻法使馆将于2022年2月中上旬组织在法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月28日前将经初审的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批准后上传至“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供查询。

  

如有问题请联系:

  

驻法使馆教育处:

  

联系人:王娟邮箱:

  

电话:0033-1-

  

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左边李老师右边邮箱:

  

电话:0086-10-

  

附件1.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2.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附件3.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申请注意事项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取得的优异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奖励对象分A、B两类。

  

1.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2.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3.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

  

第五条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第六条奖励规模为650人,其中A类600人(含“特别优秀奖”不超过20人),B类50人。

  

第七条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同时按要求向我驻外使(领)馆提交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具体受理时间以各驻外使(领)馆通知为准。

  

第八条各驻外使(领)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总结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不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第九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

  

第十条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美元。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附件2: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二、填报流程

  

在本年度国家优秀留学生奖学金报名期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20日)内,按以下顺序完成申请:

  

1.通过报名系统注册、填表;

  

2.上传电子材料;

  

3.待材料显示“已上报”后,及时按所属驻外使(领)馆要求提交扫描版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三、系统环境要求

  

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必须使用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推荐版本IE9、IE10),开启兼容性模式(键盘同时按下ALT+X+B三键,在弹出窗口中添加至兼容性列表),否则无法正常申报。

  

四、关于申请表

  

请先详细阅读《2021年度“国家优秀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和《2021年度“国家优秀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表分为7个子表,每一子表填写完毕后,方可保存并进行下一子表的填写。

  

2.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并使用规范全称;除专用名称外,表格内容均用中文输入。

  

3.请您保证所填写的每一行数据的完整性,若某列数据为空,请填“无”。

  

4.所有子表填写完毕后,请认真检查核对您所填写的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5.申请表提交后,可随时登录系统,在首页上了解到您所处状态,如“待提交”、“待使馆审核”、“使馆初审未通过”、“使馆初审通过”、“已入选”、“未入选”。

  

6.提交后、使领馆接收前,可提回申请表及电子材料。使(领)馆接收后将不能再提回修改。

  

7.申请表网上提交后,请使用“打印申请表”功能生成并下载PDF格式的申请表。将此PDF文件打印并签字,然后与其他材料按顺序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按驻外使领馆通知要求进行提交。

  

五、关于申请表填写

  

1.基本信息

  

1.1护照号码一经注册,将无法修改。

  

1.2姓名(拼音)应输入大写字母,按照先姓后名的顺序并且将姓拼音和名拼音用一个左边空格右边隔开,如本民族特点为姓和名一体的,则无需隔开,例如:仁青朗杰RENQINGLANGJIE。

  

1.3电话号码的正确输入格式为:国别号-区号-电话号码,例如:0086-10-XXXXXXXX。

  

1.4首次博士生注册时间应为博士生一年级入学时的注册时间。

  

1.5出生日期、出国时间、首次博士生注册时间等日期填写格式均为:YYYY-MM-DD(如1900-01-30)。

  

1.6在读专业(中英文)应为规范全称,不得用简称。

  

1.7照片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内2寸免冠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50K,格式为jpg或jpeg的电子文件。另需将冲印后照片粘贴在打印好的申请表上。

  

2.国内/国外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请严格按照示例从最近的经历开始填写,日期格式要求英文句点并以2个数字表示月份。

  

  

3.国内/国外工作经历

  

请严格按照示例从最近的经历开始填写,日期格式要求英文句点并以2个数字表示月份。

  

  

4.研修课题简介

  

请使用中文填写不超过1000字的中文课题报告或课题介绍。报名系统可自动进行字数统计。更为详细的研究课题报告或介绍可以通过电子材料上传。

  

5.主要学术论文、著作或作品

  

5.1请从最重要的著作/论文(含博士生、博士后期间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开始填写,注意日期的格式。须以电子材料形式上传两个代表性成果封面、目录、首页等材料和中文摘要。

  

发表时间应在开始在外攻读博士学位之后;注明发表刊物的名称、类别、页码及页数,文章被引用的次数、影响因子等;若是本人一人完成,则注明“独立”;若为第一作者,则注明“第一作者”;本人不是第一作者的,则还须注明与第一作者的关系(如导师、同事或其他)。

  

  

5.2被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不应列在其中。

  

5.3SCI期刊分区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信息中心标准,可通过其官方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查询,请填报查询到的“小类”分区结果。

  

6.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

  

请严格按照示例填写,填写时从最重要的会议开始,注意日期的格式。另须以电子材料方式上传会议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7.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请使用中文从重要的内容开始填写,限制在1000字以内。

  

8.申请奖学金理由

  

请使用中文填写,限制在1000字以内。

  

六、上传材料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直接上传”方式上传电子材料,是否上传成功以上传材料列表页面状态为准。

  

1.申请人在上传材料列表页面,通过每个材料后方的上传功能逐个上传附件,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

  

2.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B。

  

3.全部必传文件上传完毕后方可提交申请表。

  

4.如需更换电子材料,直接重新上传相应文件即可覆盖旧文件。

  

附件3:

  

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

  

本年度有A、B两个类别,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二、申请过程

  

1.馆区选择:申请人需认真选择所属馆区。如选择错误,所在馆区将无法接受申请材料,则为无效申请。

  

2.申报时间: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起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0日0时至2022年1月20日23时59分,申请人需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成功准确上传所有材料。如有馆区单独规定报名时间,请以该馆区规定为准。

  

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三、材料清单

  

请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网申材料,并按清单顺序准备扫描材料:

  

(一)A类申请人提交材料列表

  

1.必交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博士研究生在读院校注册证明、学习有效证明。在读院校注册证明须明确学习起止时间,预计毕业或答辩时间。如在读院校注册证明为非英语的其他语种,请在上传原件的同时,另附汉语翻译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课题。

  

2.选交材料

  

(1)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2)学术会议邀请函。

  

(3)导师推荐信。如您希望上传导师推荐信,请注意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由导师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并签名。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二)B类申请人包含应届博士和博士后。

  

B类中应届博士需在A类提交的材料基础上,增多一项必交材料“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即可。

  

B类中博士后提交材料列表如下:

  

1.必交材料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打印并本人签字。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如国外导师信息)。申请人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2)护照首页。指包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护照号、护照有效期等内容的护照信息页。

  

(3)在外博士后研究证明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研究课题。

  

(6)与国内单位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2.选交材料

  

(1)代表性成果材料。至多两份代表性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第1页,以及10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2)学术会议邀请函。

  

(3)导师推荐信。如您希望上传导师推荐信,请注意导师推荐信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由导师用带有就读学校抬头的信纸打印并签名。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附件。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后,按以上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供初审及存档用。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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