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政策法规 人气:0 日期:2026-02-03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流程,主要由用人单位发起并配合完成。整个过程需通过线上系统申报与线下材料递交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注册与审核 1、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进入后选择“非许可性行政审批事项”中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信息系统”,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后,用人单位人事专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前往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社团、企业非法人登记地)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现场审核。 若为非法人单位(如分公司),还需额外提供: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级法人出具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的税单原件; 4)单位上年度其他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需特别注意: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不得代理单位注册,此类申请受理点有权不予受理。 二、档案调取与个人申报 3、单位审核通过后,需到人才服务中心柜台办理调档手续,由中心开具调档函。 4、用人单位登录系统,使用注册时获取的账号为申请人在线填写《居转户申请表》。系统将同步生成个人查询账号和密码,供后续进度跟踪使用。 三、材料递交与审核流程 5、待网上初审通过且确认档案已转入人才服务中心后,用人单位打印申报表,并整理全套申报材料,递交至对应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四、审批与公示环节 6、审核时限按以下节点推进: 1)区或县级人社部门(或市人社局指定机构)在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合格者上报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出具书面意见; 3)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将在政务网公示15天,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核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五、户口迁移与落户 7、申请人凭通知书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1)持《通知书》到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 2)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返回原受理点,领取《户口证明信》; 4)持上述全部材料至拟落户地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手续。 整个流程环环相扣,单位资质、档案完整性、材料真实性和时间节点均直接影响申报进展。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条件是否满足居转户的完整政策链,协助梳理单位注册要求、档案调转路径及材料合规要点,帮助识别因单位异常、社保个税不匹配或材料缺失导致的退回风险,避免多年积累因流程疏漏而中断。 如果你已持有上海居住证近7年,凡图咨询可提供免费初步筛查,帮你判断是否满足居转户的社保与职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