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新闻资讯    人气:0    日期:2023-09-30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上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上海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原标题:就业|全省11市最新最全人才政策解读(附联系方式)

  

  

杭州

  

杭州市重磅推出“战疫引才、杭向未来”八大举措,启动高层次人才云聘会。这既是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时期采取的特别之举,更是杭州巩固发展最优人才生态的又一亮点。

  

本科以上

  

所有应届大学生

  

01

  

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住房补贴

  

杭州专门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有关补充意见,通过重磅政策招才引智。

  

比如,对全球本科以上所有应届大学生,在发放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最多可享受6年。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到明年底前新建5万套。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给予A类顶尖人才“一人一议”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等等。

  

新政还包括加强抗疫人才重点招引、对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实施专项奖励、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等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

  

1000+家

  

重点单位

  

设岗招聘

  

02

  

不少于个

  

岗位等你

  

为了呼应广大用人单位疫情后的用人需求,杭州举办“杭向未来云聘会”,1000余家重点人才单位设岗招聘,涵盖数字经济、生物制药、智能制造、金融服务、人力资源、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行业。提供招聘岗位不少于个,均面向大学以上学历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

  

据悉,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吉利等知名企业,浙江大学、中国美院、西湖大学、之江实验室、国科大杭高院等高校院所纷纷亮出招贤令,与四海英才相约云端。

  

其中,浙江大学面向全球招聘求是特聘学者和“百人计划”研究员等210名、博士后500名,之江实验室推出研究人员岗位近900名,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吉利等名企每家都拿出了数百个岗位。

  

本次云聘会将在全国知名人力资源平台开展包括空中双选、空中宣讲、空中面试等内容,实现线上发布、线上咨询、线上洽谈、线上签约,最大限度满足用人单位及应聘者需求。用人单位和应聘人才通过扫描特制“人才码”或通过招聘宣传主页面即可参会。

  

系列服务

  

暖人心

  

03

  

云端跑

  

全过程

  

同时,杭州还将推出“人才e卡(码)通”,统筹整合有关人才的服务项目,开发金融支持、子女教育、医疗健康、文体休闲、交通出行、云上交流(课堂)、咨询服务等功能,为人才提供集成式、智慧化、全流程的优质服务。

  

利用杭州信息化、大数据的优势,还将陆续推出云上“创客天下·2020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重点人才项目云促会”等多项举措,集中展示在杭专家人才在防疫抗疫、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创新等方面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打响人才生态最优品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此外,杭州还积极推进海外创业基地、特色小镇、人才创新园等人才平台落地建设,系统梳理了近期全市重点引育、在谈的大人才、大平台、大项目,通过举办“重点人才项目云促会”等方式,推动更多人才项目尽快落地,平台发挥更大作用。

  

宁波

  

应届本科硕士生活补助分别是1万和3万!具体如下图!第二:三类人群享受2%,最高8万的购房补贴。

  

  

  

  

  

  

  

温州

  

报销路费!买房打七折,租房打三折!(毕业2年以内,在复工复产期间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

  

01

  

补贴路费是多少?

  

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一次性给予个人360元、600元、960元。

  

02

  

房租,房子怎么打折?

  

新政最大的亮点是将覆盖面从原来的高端人才拓宽到优秀大学生,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工作的本科生符合条件买房可打7折、租房享3折,优惠力度堪称空前。

  

配售:面积80-144平米,折扣5-7折

  

根据《办法》,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

  

2.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

  

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03

  

我怎么联系?

  

1、大学生驿站。为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最多申请2次累计10天的免费或优惠短期住宿服务。

  

2、求职路费补贴。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首次到我市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温州市区)就业的,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给予300元、500元、8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

  

3、就业见习和实训(实习)。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自愿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政府给予见习基地补贴,补贴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其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70%,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留用率达到50%的可提高至80%。毕业学年的学生参加实训,实训基地按每月不低于1000元给予实训生实习补贴,实训期满被实训单位录用的,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实训基地生活补贴,未录用的,给予实训基地每人每月200元岗位指导费。

  

4、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5、租房补贴。对新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发放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对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6、购房补贴。向全职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4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以上对象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未曾拥有过60平方米以上的温州市住房且未享受过温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7、扶持发展养老家政服务业。对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毕业生,按照本科以上、专科、中职毕业生(专业属老年服务与管理)分别给予个人5万元、4万元、3万元的补贴,补贴分3年按比例给予,第一年20%、第二年40%、第三年40%。

  

8、给予创业补贴支持。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的创业补贴。

  

9、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制度。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

  

10、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等奖,且其项目在温州市区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市级、省级、国家级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补贴)。

  

绍兴

  

连续三年!专科6K,本科10K,双一流本科及硕士20K!

  

在绍兴近日出台的人才政策3.0版中,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标准为:专科6千元,普通本科1万元,双一流本科及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门槛直接放低到专科学历,虽然补贴金额相比杭州略低,但是

  

绍兴连续补贴

  

三年,三年,三年

  

即来绍高校毕业生,专科学历三年共可获得1万8千元,普通本科三年共可获得3万元,双一流本科及硕士三年共可获得6万元,博士三年共可获得9万元。

  

当然,绍兴的高校毕业生政策可远不止这些,作为人才新政2.0的升级版,最新的3.0版将所有人才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加大了补贴优惠力度,并且更加注重实效性。补贴范围涵盖见习、就业和创业三个方面,为来绍发展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维度的优惠福利。

  

01

  

见习实习篇

  

(体验款:食宿全包+交通补贴)

  

1、交通补贴

  

受邀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高校在校生,给予200—1500元交通补贴,超过1个月以上见习实习的,给予相应交通补贴。

  

2、生活补贴

  

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按每人每天150元标准安排食宿(原免费提供三天两晚食宿)。

  

3、实习见习补贴

  

对吸收大学生见习实习的企业根据专科(高职)、本科以上学历分别按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给予补贴,最长12个月!

  

02

  

就业篇

  

(基础款:房子户口+安家补贴)

  

1、房票、安家补贴

  

房票补贴(一次性足额支付):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本科10万元(原5万元)、普通本科3万;

  

安家补贴(连续补3年):博士3万元/年、硕士及双一流本科2万/年、普通本科1万元/年、专科高职6000元/年。

  

2、企业人才集合年金

  

博士给予1万/年,硕士及双一流本科给予0.8万/年,补贴5年。

  

3、先落户再就业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可以随迁落户。

  

03

  

创业篇

  

(进阶款:办公场地+启动资金)

  

1、创业场地支持

  

给予创业租金补贴,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8元,第二年、第三年减半,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原补贴两年)。

  

未入驻特色小镇、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的减半补贴。

  

2、创业担保贷款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绍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3年全额贴息。(原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合伙经营最高可申请50万)

  

10万元以下可申请免担保。

  

3、创业培训实训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实训的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补贴。

  

4、创业创意大赛资助

  

对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获奖项目给予1000元—元奖励,落地项目资助5—30万元。

  

号外号外

  

人才政策可在“海智汇”实现“一窗受理,集中办理”哟!政策兑现、业务办理和信息咨询等统统“最多跑一次”!

  

此外,登入“海智汇”网上办事大厅

  

(还可掌上办,“一次不用跑”哦!

  

湖州

  

本科5万,硕士10万,博士35万!

  

  

  

嘉兴

  

不超过两年,博士最高8万,硕士4万!

  

杭州市重磅推出“战疫引才、杭向未来”八大举措,启动高层次人才云聘会。这既是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时期采取的特别之举,更是杭州巩固发展最优人才生态的又一亮点。

  

01

  

加大力度引才

  

1.吸引硕博人才来嘉挂职(兼职)。对来嘉挂职(兼职)的硕博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财政给予企业50%的补助(博士最高8万元/年、硕士最高4万元/年),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按原渠道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吸引博士来嘉从事博士后研究。对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两站一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给予每年7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对新建成“两站一基地”的用人单位,给予建站单位30万元、建基地单位2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3.吸引硕博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高校推出公务员择优选调招考计划,储备党政后备人才。每年赴重点高校开展招聘及宣传活动,推出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招录长效机制。通过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聘用人员,博士可聘任为事业单位7级管理职务,硕士可聘任为事业单位8级管理职务。符合事业单位“专才特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嘉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资外津贴,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4.吸引硕博人才来嘉企业工作。对来嘉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财政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和3年内工资外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对其中具有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再给予最高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

  

5.支持企业招引硕博人才。对企业自费参加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外出招揽硕博人才活动的,由当地财政根据企业实际支出给予招聘补助:江浙沪地区(除嘉兴市外)500元/次,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外)1000元/次,国内其他地区2000元/次,国外最高3万元/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

  

6.建立全球硕博人才招募机制。整合我市海内外引才机构资源,加强与“双一流”高校合作对接,全市每年举办海内外硕博人才招聘活动不少于50次。对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邀请来嘉参加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的硕博人才,根据人才所在区域给予补贴:江浙沪地区(嘉兴市外)500元/人,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外)1000元/人,国内其他地区2000元/人,国(境)外最高5000元/人。建立硕博科技镇长团,招募优秀硕博人才到我市镇(街道)、平台挂任科技镇长,开展科技人才工作,由当地财政给予不低于3000元/月的工作补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02

  

拓展渠道成才

  

7.鼓励校校联培硕博人才。鼓励在嘉高校与“双一流”高校联合培养硕博研究生,按照经培养且毕业当年在嘉工作或创业的毕业生人数,由财政给予在嘉高校育才奖励,其中: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新引进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分校、研究生院或特色学院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政府综合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支持校企联培硕博人才。鼓励本地企业与“双一流”高校等共建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对经教育部门认定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地、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基地,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高校80万元、企业20万元)、最高50万元(高校40万元、企业1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9.鼓励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对在2022年底前新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企业在职员工,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0.建立硕博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对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和在企业工作满2年(事业单位满3年)的硕士,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11.支持硕博人才来嘉创业。对硕博人才来嘉创业的,其项目入选‘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根据人才需求为其推荐配备创业导师、创业助理。对符合条件的硕博人才,还可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享受最高10万元的创业补贴、最高6万元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最高300万元的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

  

12.推动优秀青年硕博人才国际培养。每年择优选派10名40周岁以下博士和20名35周岁以下硕士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财政给予人才所在企业最高50%的经费资助。事业单位按原渠道列支。(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外侨办、市人力社保局)

  

03

  

优化环境留才

  

13.发放购房(安家)补贴。对来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在嘉兴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对其中海归博士再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

  

14.发放租房补贴。对来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在嘉兴租房(未购房)的,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硕博人才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

  

15.提供落户优惠。对新引进的硕博人才,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落户。(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

  

16.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硕博人才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构建有利于硕博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04

  

其他

  

17.本意见所指在嘉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是指在2017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人单位初次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在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18.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经费按照财政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分级承担。市本级的资助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及嘉兴港区的资助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其中购房、租房补助涉及经费按照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执行。

  

19.本意见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与我市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如下:

  

金华

  

博士30万!硕士15万!本科最高6万!

  

01

  

购房补助事项的办理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含)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含),于2018年5月8日(含)后政策有效期内在市区购买首套家庭住房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补助,具体标准为:

  

1.引进到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支付。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分3年支付)、6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助。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

  

(二)购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45日内审核完结。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1。

  

(三)购房补助与市区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政策,及同期其他人才购房补助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四)2017年12月31日(含)前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于2018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7日在市区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的,按本细则补助标准执行。其余人员购房补贴仍按《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16〕38号)、《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36号)规定执行。

  

02

  

租房补助事项的办理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1月1日(含)起首次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专科生,与市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于2018年5月8日(含)后政策有效期内租房居住且家庭未购房的,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一定标准的租房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具体标准为: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分别根据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给予每月最高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租房补助。

  

2.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按标准较高的一方执行。

  

(二)租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集中审核(复核)、分批发放的方式进行,45日内审核完结。申请人员初次申请通过后,市人力社保、国土、建设部门以半年为单位(复核时间为政策有效期内的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进行复核,对不再满足申领条件的,终止发放租房补助。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2。

  

(三)租房补助与市区高端人才租赁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不可同时享受。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含)期间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不含二级学院),在2018年5月8日(含)后仍租房且家庭未购房(无购房纪录的),租房补助期未满部分按本细则补助标准执行。

  

(四)享受租房补助期间,申请人须在金华市区就业并正在租房居住,离金、已购房或不再租房时需及时办理中断。

  

(五)其余人员租房补贴仍按《关于支持人才创业创新服务浙中崛起的若干意见》(金委发〔2016〕38号)、《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金人社发〔2017〕36号)规定执行。

  

03

  

津贴补助事项的办理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对2018年5月8日(含)起首次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于市(区)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工作,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5年内按规定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400元的津贴补助.

  

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及网络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校本科生,按“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标准给予补助。

  

(二)津贴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分批办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集中审核时间为政策有效期内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3。

  

04

  

高层次人才

  

安家补助事项的办理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市(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并落户的,可按规定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具体标准为:

  

1.对两院院士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助;

  

2.对国家“万人计划”专家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60万元的安家补助;

  

3.对省特殊支持计划专家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

  

4.对市“双龙计划”专家或相当层级的人才,给予10-20万元的安家补助;

  

5.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

  

6.对副高职称人员,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助;

  

7.对企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安家补助)。

  

(二)安家补助政策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4。

  

05

  

子女入学事项的办理

  

市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其子女入学事项按层级予以分类解决,具体标准为:

  

(一)市区引进的省特殊支持计划专家以上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获国家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人才,市“双龙计划”人才、拔尖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允许选择就读公办学校。

  

(二)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人员、网络经济特殊人才、五大千亿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其它经市人才部门和教育部门共同认定的特殊人才,其子女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综合个人意愿和学校承载能力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次公办学校。

  

(三)市区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其它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子女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已迁入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入学;未迁入户籍的,实行积分制办法。积分制计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奖励分,总积分=基础分+奖励分。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分

  

(1)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标准:高职高专毕业为10分;大学本科毕业为20分;硕士研究生为40分;博士研究生为6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得分标准:中级职称、技师为10分;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为20分。按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

  

(3)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在金华范围内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加1分;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

  

2.奖励分

  

(1)表彰奖励。得分标准:在金华市区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在金华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每次加10分。

  

(2)科技创新。在金工作期间,取得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创新成果的加30分,取得市级科技奖或在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加20分。

  

(四)夫妻双方可累计计算。总积分在150分及以上的,其子女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一次公办学校。

  

(五)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事项每年办理一次,政策有效期内的每年5月31日为申报截止日(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

  

06

  

大学生市民礼包

  

事项的办理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2018年5月8日(含)之后首次到金华市区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金华市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一定额度的大学生礼包,具体标准为: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1500元;

  

3.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1000元;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800元。

  

(二)大礼包将以“人才银卡”的形式发放给各类人才,给予一定额度的公交补贴及市内景区购票、文化休闲、餐饮住宿、运动健身优惠。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6。

  

07

  

大学生实习补贴

  

事项的办理

  

(一)享受范围及标准

  

2018年1月1日(含)起,被认定为金华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每实习年度引进5名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在校生),且每名实习生来金实习1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实习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1.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他实习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实习期结束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50%。

  

3.企业为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综合商业保险的,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

  

4.单个大学生的实习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补贴与见习补贴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大学生到实习基地参加教学实践一个月(含)以上或者实习二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大学生实习结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再给予每人200元的补贴。

  

(三)实习补贴按照“先认定、后实习”的原则落实,申请认定实习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总体要求: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

  

2.岗位适合:每实习年度可提供不少于10个适合大学生专业与技能特点的实习岗位,有详细的实习安排计划。

  

3.师资优良:推出的每个实习岗位至少有1名工作2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的指导老师,专门负责实习带教工作。

  

4.保障有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能为参加实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实习补贴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实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具体办理流程见附件8。

  

08

  

其他有关事项

  

(一)大专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按其它高校本科毕业生标准给予购租房补助;已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规定享受人才购房优惠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不再享受上述的购租房补助优惠政策。留学回国人员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按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购租房补助停止发放,并按有关规定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三)本细则相关补助标准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市)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关人才政策。本细则涉及的财政补助资金,均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四)本细则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细则执行三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5月7日有效。其它政策文件与本细则有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市、区级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1

  

金华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三楼人才窗口

  

2

  

婺城区人力社保局

  

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政府大楼530办公室

  

3

  

金东区人力社保局

  

金华市光南路836号金东区政府大楼407办公室

  

4

  

市经济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

  

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608办公室

  

5

  

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天山路1号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6

  

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组织宣传人事局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北山路2359号

  

衢州

  

不超3年,每月3K,4K,6k,10K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意见》规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别给予个人每年3000元、4000元、6000元、1万元的就业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就业关口前移,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大学生来衢实习。实习时间超过1个月的,给予实习基地一定的实习补贴,具体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2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专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6个月。

  

除了加快人才引进集聚外,《意见》在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方面,出台了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培养、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平台等举措,以此提升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梯队。

  

此外,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方面,《意见》从宏观政策扶持上,通过推动创业平台提升提级、扶持创业、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创新、推动人才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台州

  

房票!25万,15万,10万,3万!

  

2019年7月台州市政府对外发布《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

  

01

  

实施大学生购房补贴

  

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的正高职称人员(特级技师)、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5年内(从缴纳社保之日起算)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20%、15%、5%、3%,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20万元、15万元、3万元房票补贴。(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02

  

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真实租房的,按照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期3年的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技师分别每年给予元、9600元、6000元。台州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留台就业创业的,租房补贴标准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执行。(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03

  

加强人才社区建设

  

三区三市、三县3年内配置“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分别累计达2.5万、2万平方米,其中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面积用于高校毕业生临时住宿。(牵头部门: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04

  

实施

  

“智汇台州·才聚天下”

  

四季巡回引才活动

  

市、县两级联动分片区开展覆盖全年的四季巡回专题引才活动,春季、秋季统一以台州名义集中赴人才、高校集聚城市举办专场招聘会,夏季、冬季在台州市内举办高校毕业生大型综合招聘会。对应邀来台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大型招聘活动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市外省内每次300元、华东地区每次5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次1000元,给予应聘补贴。结合引才活动,同步开展台州城市魅力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台州城市环境、创业创新环境和人才政策。(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05

  

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企业就业

  

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毕业起3年内给予就业补贴,其中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600元/月的补贴;对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450元/月的补贴;对大专毕业或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350元/月的补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06

  

加强就业见习扶持

  

对应邀来台参加见习活动的在校大学生和带队教师,按照市外省内300元、华东地区500元、华东以外地区10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一次,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给予保障。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先行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被评为市级和省级以上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见习补贴分别再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和120%。参加见习活动的大学生被见习企业直接招用,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所需资金在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列支。(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07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创办个体工商户,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正常经营满1年,给予企业最长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并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台创业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享受3年全额贴息。(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08

  

完善政策兑现机制

  

本意见所指的大学生是指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距离毕业1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本意见所涉及的政策兑现标准适用于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和台州高新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涉及同类经费补助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丽水

  

3年!本科6K,硕士12K,博士30k

  

  

  

  

  

  

  

  

  

舟山

  

最高30万!”5313”计划全面启动!

  

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

  

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

  

各县(区)委人才办,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

  

为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活力,为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一)落户条件

  

新引进到舟山就业创业(含未就业)、年龄在35周岁(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舟高校),可直接申请落户。

  

(二)落户方式

  

凭高校(中职)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生,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户,并提供住宅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无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毕业生,可在工作企业(单位)集体户或工作企业(单位)所在社区集体户落户,并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合法稳定职业的毕业生,可在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

  

二、进一步加大购房补贴支持力度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2019年1月1日起新引进到纳税地在市本级的企业和经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和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1.年龄需符合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有关标准要求;

  

2.首次在舟山本岛(含朱家尖、鲁家峙和长峙岛)购买商品住房;

  

3.需在该企业或社会组织服务一年以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正常在舟缴纳社会保险(无欠费和暂停缴费),其中“三重”项目企业和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片区范围内企业引进的市高级(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在舟缴纳社保可酌情考虑;

  

4.本人及配偶未在舟山享受房改房、限价商品房、购房补贴等优惠购房政策。

  

(二)补贴标准

  

1.符合《舟山市紧缺高校及专业目录(2019版)》第一、二类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10万元,未纳入该目录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15万元和30万元购房补贴。

  

3.用人单位按标准兑现购房补贴,财政补助50%。

  

(三)申办流程

  

纳入人才分类目录的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须进行人才认定(填写《舟山市人才认定申请表》)后,方可申请相应的购房补贴(填写《舟山市人才政策申请表》),相关流程及界定标准参照《舟山市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舟组〔2017〕21号)执行;未纳入人才分类目录的企业新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实行集中申报制,每半年申报一次,具体由市经信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资助力度

  

(一)就业补贴

  

对毕业五年内首次在本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连续两年的就业补贴,具体标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别为400元、700元、900元。具体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创业资助

  

全力打造富有海洋特色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品牌,突出项目征集,强化项目落地,对通过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产生的在舟落户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资助。具体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实习补贴

  

在舟山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时间连续30天以上、年度累计不超过90天的在校大学生,经申报备案的可享受相应实习补贴。

  

实习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保险补贴。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实习生(需为列入人才分类目录的本科生或硕士、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相关费用中列支;对企业的实习生,企业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补贴的,按企业给予生活补贴的50%予以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1200元/月。对用人单位为实习生缴纳人身意外险的,给予全额补助。

  

实习补贴具体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须提供实习协议书复印件、实习生身份证复印件、为实习生缴纳人身意外险的保单复印件、《来舟高校生实习补贴申请表》等材料。

  

(四)交通补贴

  

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过程中,鼓励用人单位对参加应聘(包括洽谈、实习、笔试、面试等)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按出发地为划分标准分类实施,其中浙江省500元/人、华东地区10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含港澳台)1500元/人,经费在各单位相关费用中列支。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相关操作流程并实施。

  

四、附则

  

1.本办法按“分级保障、分级实施”原则予以保障,根据高校毕业生引进的区域,各县(区)参照执行。

  

2.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资格,依法追缴已发放的补贴;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办法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商相关职能部门解释。

  

4.原有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三年。

  

以上是浙江省十一市全部最新人才政策,

  

大家有没有仔细看呢!

  

下面主要分三类,再给大家解读一下!

  

  

了解政策才能抓住机遇!同学们!肺炎下虽然目前就业环境不太明朗,但是我们一定要了解政策才能找对方向,大家冲啊!加油!

  

  

祝福每一位同学都能找到心仪的工作!

  

你们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追梦人!

  

排版/陈奕君

  

出品/信电学院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常见问题解答/ Problem solution

上海居转户VOL.32 | 如果7月前能提交落户申请,还需要调整社保基数吗?
近期年度工资申报窗口已打开,陆续有申请人前来咨询小沪关于社保基数的问题。“小沪,我现在申报的社保基数是马上就能显示这个数了吗?”“小沪,我能在5月、6月提交落户申请,那这种情况下,我还需要调高社保基数吗?”“小沪,我7月当月提交落户申请,是否需要参加这次申报,调高社保......
留学回国后,需要做国外学历认证,学位证和成绩单翻译盖章,怎么办?
兹以上海落户需要的成绩单、证书翻译为例,其它同。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发布了最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新政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此次上海针对留学回国人员新政的实施,相比于以往政......
2021年7月毕业,毕业前两年缴过社保,今年办理退费了,还可以保留应届生资格吗?
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毕业前需要工作的应届生,需手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及三方协议寻找工作,毕业后取得报到证方可在就业所在地落户。[1]......
2022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策发布,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好消息,2022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策已经发布,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大家翘首以盼应届生落户上海最新条件及政策终于下来了,下面就跟着【左边左边丁博士右边落户通右边】一起来看看2022上海应届生落户详情。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次上海应届生落户新政的重点:1、上海......
昆山人才引进落户,本科生买房落户问题成为今年最大热点!
昆山微创业落户中心通过陆家镇了解到回复:特色小镇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推手,是“十三五”国家、省政策支持的重要方向。陆家立足实际,以好孩子集团等品牌企业为引擎驱动,以儿童用品、儿童文化、儿童服务为核心,以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为依托,以塑造童趣主题为主旨,致力打造成为集生产、研......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上海落户
编辑:上海马老师积分落户【政务保障】上海马老师人才咨询(上海人才中心人脉关系办理居住证积分120分解决积分疑难居转户优先排队上海落户加急快速)为切实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以发展......